本來昨天就該寫日誌的
不過一些事,讓偶興致全無
所謂無妄之災,大抵就是如此了

我一直不怎麼喜歡電動車
以前買台助力車還得考交通法
現在倒好
買了電動車不用考交通法直接就可以上路了
如果是因為環保問題
而用電動車替代摩托
事實上,電瓶的汚染比起尾汽的汚染應該更嚴重吧
只不過電瓶的污染目前我們看不到而已
當然,這不是我討厭電動車的原因
嚴格說來,我討厭的是那些把電動車騎到快車道的人
速度又不夠,又沒習慣打警示燈
真不知道電動車的燈是裝了做什麼用的
一路望過去,十部電動車幾乎有九部是沒有習慣打燈的
紅燈照闖,交警也不管(應該是管不了吧)
刹車聲刺耳,至於效果如果,哈,沒試過,不清楚捏-_-
昨天下班回家路上,電動車在快車道上搶道
和摩托車撞了起來,摩托車打滑碰到偶滴反光鏡
幸好紅燈轉綠燈時,我還沒鬆刹車,不然後果如何
就不得而知了
不管怎麼說,我都著實嚇了一大跳
那個摩托車主停下後一直和我說抱歉
反正車子也沒擦到,也就算了
電動車主可能因為自己理虧
也沒報警,反正沒多久我就在下一個道口看到那輛摩托車
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
畢竟沒有造成傷害
可是,是不是該提醒一下,電動車也是要開上馬路的
是否也得遵過交通法呢?
有一種感覺很不舒服
是汽車就一定得遵守交通法
是電動車,摩托車,自行車,就可以隨心所欲
出了事,不管汽車是否有責任
多少總得承擔些

唉~~牢騷~~除了發泄,還能怎麼樣呢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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